華泰股份公開增發不超過10,000萬股新股獲中國證監會核準。本次增發募集資金用于投資50萬噸/年離子膜燒堿項目和林紙一體化項目。
華泰股份8月5日發布公告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09年8月3日印發了《關于核準山東華泰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增發股票的批復》,核準公司公開增發不超過10,000萬股新股,批復自核準發行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公司董事會將根據上述核準批復文件的要求和公司2008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盡快實施完成本次公開增發事宜。
資料顯示,公司增發發行價格不低于公告募集說明書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1個交易日的均價。募集資金用于投資50萬噸/年離子膜燒堿項目和林紙一體化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