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經企業申請,各市、縣(區)林業局監測和初審推薦,在征求有關部門、林業專業協會意見和組織專家評審的基礎上,經江西省林業龍頭企業扶持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認定,江西省林業廳決定授予省內353家林業企業“江西省省級林業龍頭企業”稱號,有效期兩年。
2013年,353家省級林業龍頭企業產值達到260億元,占全省林業產業總產值12.8%,其中產值超億元的企業有56家。省級林業龍頭企業已成為江西省現代林業產業發展的主體,是促進全省生態林業和民生林業發展、林業產業轉型升級和林農增收致富的重要帶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