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遼寧采取多項措施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其中,對以林權抵押貸款為主體的涉林信貸體系的探索實踐,更是讓森林這種“死”資產“活”了起來。記者近日在遼寧多地調研發現,通過林權抵押貸款獲得資金的林農,開始在林上林下做文章,不僅讓自己富了起來,而且推動了全省林業產業的大發展。但是對于這種惠農好政策,一些基層林業干部和林農認為,林權抵押貸款還存在手續繁瑣,靈活性差等問題,亟待解決。
集體林權改革讓林農定權 林權抵押貸款讓林農定心
目前遼寧省集體林權主體改革已經基本完成,集體林地林木基本落實到戶,集體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發生了根本改變,從集體手中明晰到了廣大群眾手中,讓林子真正定了權。
“林改讓林農真正成了林子的主人,大大提升了林農造林護林的積極性,伐樹盜木的人少了,看山管樹的人多了。” 遼寧省林業廳林業改革發展處處長張洪生說,林子定權使廣大山區百姓全身心經營山林、發展林地經濟的基礎,群眾主動關心林業、投入林業、發展林業的氛圍初步形成。
然而,林農雖有了造林護林的積極性,但是資金短缺又成了限制林業產業發展的新難題。為解決資金短缺大發展難的問題,遼寧省林業廳和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分行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林權抵押貸款工作發展的意見》(沈銀發[2009]97號),在全省多家銀行開展以林抵押貸款。
有了資金支持,林農大搞林地經濟,有效促進了林業產業迅速發展。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清原鎮村民孫建華,先后辦了4次林權抵押貸款,貸款額累計達43萬元,在承包的小流域里經營森林和發展林地經濟,由于資金充足,先后栽植了林下參、板栗、紅松、果樹和五味子等。現在,森林質量有了極大提高,林下經濟發展也頗具規模,成為當地發家致富的典型。
據撫順市林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以來,全市共辦理林權抵押貸款8000多宗,貸款農戶數達5800多戶,累計貸款金額達7.58億元, 其中農戶貸款達6.72億元,抵押林地85萬多畝。農民的貸款資金有50%用于林地開發,如種植林下參、中草藥、山野菜及植樹造林等;20%的貸款資金用于木材加工,5%的貸款資金用于養殖業,如養牛、養羊和水產養殖等;15%的貸款資金用于農民生活補貼,如蓋房子和孩子學費等開支,10%的貸款資金用于購買農業生產資料,如化肥、農藥和種子等。
“正是因為有了效益,讓更多的林農定了心,從事林業產業的人數大幅增加。”張洪生說,目前全省從事林業產業的人數由林改前的500余萬人,增加到目前的1200余萬人。
手續繁瑣、限制過多仍制約林業發展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盡管林權抵押貸款給林農帶來諸多實惠,但是貸款過程中繁瑣的手續、貸款限制條件過多、利息過高等問題也飽受林農詬病。
第一、金融部門制約條件過多。據了解,以林抵貸的主動權雖然掌握在廣大林農手中,但最終決定權卻在金融部門,由于以林抵貸業務對金融部門而言是一個新興的業務項目,金融部門對森林特點及其所產生的巨大經濟、社會、生態效益了解不夠,目前,只有極少數金融部門開展此項業務,而且為躲避風險設置了很多不利于林農貸款的條件,具體為: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及人工商品林中15年生以下的幼齡林和林農以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林權不給予貸款。
對此,遼寧省本溪市林業局相關負責人認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中廣大林農主要是以家庭承包形式才分得了山林,取得了林權,如果此種林權不給予貸款,絕大多數林農將無抵押物用以貸款來發展林業經濟,也就談不上“以林養民、以林致富”。
第二、貸款利率高、額度低。據本溪市林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金融部門把貸款額全部設定在評估額的40%以下,有的金融部門把貸款額限定在5萬元以內,林農能貸到的金額很少,不能滿足廣大林農需求。此外,個別銀行月利率達到14.5%,也增加了林農還款負擔。
第三、貸款手續繁瑣、貸款周期短。本溪市一位林農對記者說,辦一次林權抵押貸款,要經過復雜的程序,需要多部門簽字蓋章,這對于林農來說困難太大。另外,貸款周期短,與林業生產周期不匹配也極大限制了林農貸款積極性。
金融產品要便民 扶持政策要落實
據了解,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分行、遼寧省林業廳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推進林權抵押貸款工作發展的意見》(沈銀發[2009]97號)文件規定,放寬了對貸款林種、樹種、林齡的限制,允許國家重點和一般公益林進行抵押貸款,延長貸款期限最長為10年,但在實際操作中金融部門并未按規定執行,限制了貸款渠道。
本溪市一位林下參種植大戶對記者說,我家里一共有200多畝林地,辦理林權抵押貸款已經很多次了,貸款額度在20萬-30萬不等,雖然解決了很大問題,但是負擔也很重。不僅貸款周期短、還款日期限制過死,而且年利率高達9%。
對此,基層林業工作者和林農建議:
第一、根據林業生產周期長的特點,合理確定貸款期限,使貸款期限設置與林業生產周期相匹配。同時實行差別利率,根據不同貸款品種、年限確定不同利率,帶動林農貸款積極性。
第二、參照、借鑒其他省、市先進經驗,擴充抵押范圍。據了解,目前林權貸款評估時只限定上層林木,對林下進行的冠下造林或種植的山野菜、中藥材等林下經濟產業項目(已具有相當大經濟價值)不給予評估,使該抵押物整體價值降低,用以貸款的金額減少。
第三、目前國家對林權抵押貸款制定了相應的利息補貼政策,適當減輕了林農還款負擔,希望省里也能制定相應利息補貼政策,使林農貸款更加優惠、快捷,進一步減輕林農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