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環資委主任委員汪光燾帶隊,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張文臺任組長的環境影響評價法執法檢查組,日前對山東省進行了檢查。汪光燾指出,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山東省認真實施環評法,積極推進環評工作,有效促進了環保事業和經濟的協調發展。 自環評法實施以來,山東省委、省政府把環評法執行情況作為執政能力強弱的重要標志,各級、各部門以嚴于國家標準的要求層層簽訂責任書,凡是大的項目基本做到開始有環評,中間有跟蹤監督,最后有評估講評,把環評貫穿于決策和建設的全過程。 山東省各級各有關部門將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作為建設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形成了批項目、控總量、減存量、重質量的共識。以電力、造紙行業為重點,開展了規劃環評試點,先后完成了兩行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技術審查工作。全面推進各類開發區區域環評,全省155個省級開發區中已批復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有32個,已編制完成報告書的23個,正在編制報告書的100個。針對全省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山東省政府于2007年11月組成16個檢查組,對全省17市的16個國家級和155個省級開發區建設項目環評等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對8個經濟開發區實行了掛牌督辦、限期整改。 目前,山東省已建立了高耗能高污染項目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實行有關部門聯審聯批,從嚴控制“三高”項目上馬。環保部門成立了建設項目審查委員會,對建設項目實行集體審批,制定出臺了“企業限批”、“局部限批”和“區域限批”的具體規定,形成了環評第一審批權。特別是對連續兩年未完成治污減排任務、嚴重違反環評和“三同時”制度等污染嚴重、防治不力的市(區)、縣,暫停審批該行政區域除治污以外的建設項目,先后對50多家企業進行了緩批。2007年,分別對3個行政區和3家企業實施了“區域限批”和“企業限批”。 檢查后,張文臺代表檢查組向山東省反饋了檢查情況,充分肯定了山東省在貫徹執行環評法中取得的突出成績。他強調,結構性污染問題仍然要高度重視,要以敏感行業和地區為重點,加快完成規劃環評試點任務;建設項目要從土地、環保等方面進行全面論證,對新建的制革、化工、印染、電鍍等環境污染嚴重的項目提高準入門坎;建設項目轉移問題要慎重對待,要以區域、流域甚至海域實現環境功能區要求為目標,按照項目轉移與主體功能區協調發展的原則,加強政府引導,推動產業向重點開發區域集聚,防止把污染企業轉移到上游地區或不發達地區,形成新的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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