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血汗工廠”制定個“國標”吧!看罷廣東省總工會對張茵玖龍紙業的調查結論,我迫切想提這個建議。
廣東省總工會經過調查,得出結論:張茵的玖龍紙業的確存在侵犯職工合法權益、“以罰代管”等問題,但這些問題并不代表它就是香港學生會組織調查所稱的 “血汗工廠”,職工對于企業的福利待遇還是比較滿意。(4月27日新華網)
工人的“娘家人”作出了最有利于“婆家”的結論。工會調查了半天,最后反倒是給廠家洗白了,也算是幽了一默吧。而結論“結”成這個樣子,倒也不足為奇:沒有評價“血汗工廠”的標準,又豈能認定出一個典型的當代“血汗工廠”來?
“血汗工廠”我們常講,但多是憑感覺在講,究竟怎么來定義,血汗到什么程度、完成幾個指標才算“血”,好像并找不到答案。查了半天字典詞典,沒找到;百度、谷歌了半天,也沒個靠譜的。
我們可能看過恩格斯在 《英國工人階級狀況》中描寫的“血汗工廠”慘象,也可能看過夏衍先生描寫的“包身工”,因此感覺殘酷、壓榨、沒人性地剝削才構成“血汗工廠”。但在21世紀的今天,同樣的一幕恐怕除了極其畸形的“黑磚窯”,是不可能重現的。門檻太低了,低到幾乎所有行為都可以漏網的地步。但如果參照上世紀九十年代美國民間發起的抵制“血汗工廠”運動的標準,用較高的工資與極其“人道”的待遇來對比,內地企業又大多難以達到。門檻太高了,高到了沒有幾個制造企業能摸到“門”。
中國內地的企業基本處于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壞的階段,這個階段最大的特點就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你要是往好的地方看,它還不錯;你要是往不好的地方看,它就是很糟——— 玖龍紙業正是活生生一個標本。
香港學生看到的是犧牲弱勢群體的利益換來財富成長,存在“工傷及死亡事故頻仍”、“經常無理巨額罰款”、“涉嫌長期違反勞動法規”等四大罪狀;工會的調查組看到的則是另一面:玖龍的員工每個月被補助150塊錢的伙食費,食堂吃得挺好還不貴;宿舍也超過了人均2平方米的標準,“這是很多企業做不到的”。吃得也好,住得也好,還想怎么樣?“如果玖龍紙業算‘血汗工廠’,那么整個廣東的所有造紙企業就全是 ‘血汗工廠’了”,如此來看,玖龍紙業非但不能稱為“血汗工廠”,簡直就是工廠標兵嘛!
仔細對比香港學生列的“罪狀”和工會調查的“利好”,基本屬于雞同鴨講,各說各話。而對“血汗工廠”的認定,到底是聚焦在應有的法律權益沒有保障上,還是聚焦到是否提供了相對不錯的待遇上,正是各說各話的根源所在。
我們得明白,“血汗工廠”是會分成三六九等的:有的是直接非人道地壓榨工人,有的會體現工作與待遇不成比例,有的會體現在相關權益沒有很好保障;換句話說,有的屬于我們印象中典型的 “血汗工廠”,有的屬于非典型“血汗工廠”。
當代中國,那種打罵摧殘的典型“血汗工廠”幾乎絕跡了;但以損害勞工法律權益的非典型“血汗工廠”應該還是存在的。但由于邊界是模糊的,標準是缺乏的,工資水平福利是沒法比的,參照物是找不到的,所以認定誰是“血汗工廠”,也就變成了徒勞。也就難怪堂堂省工會,堂皇公開地到企業餐廳吃頓飯,就敢得出人家不血汗的結論來。難不成他們以為,21世紀的“血汗工廠”標準還是吃糠咽菜,鞭打腳踹?
沒有一個像樣的標準,我們就會這邊說企業侵犯了勞工合法權益,那邊說問題一點不嚴重;我們就會拿典型“血汗工廠”的標準,來抹殺非典型“血汗工廠”的存在。(畢詩成 )